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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指导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gysme001  发布日期:2017-11-23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718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发挥平台网络的服务作用

目前,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成了以“1(省枢纽)+21(市州窗口)+10(产业集群)平台网络为核心层,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平台为紧密层,广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构为松散层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了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骨干架构和基础环境,基本实现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服务协同,服务资源集聚带动作用日益增强,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持之以恒地将平台网络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平台,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等政务和社会服务资源,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线上线下服务有机结合为手段,进一步推动平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运作规范,积极推动和促进平台网络搞好需求调研、创新服务产品、传递服务项目、督促服务机构开展精准服务,不断提升平台网络运营能力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

二、进一步延伸平台网络的覆盖范围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以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在现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基础上,积极向本级政府提出拓展平台网络覆盖范围工作意见建议,推动本地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扶持力度,条件成熟的市(州)要推动所辖县(市、区)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不断将平台网络向县(市、区)等纵深覆盖,积极扶持和引导资质好、能力强、信誉佳、规模大的优质服务机构向平台网络聚合不断扩大服务面。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网络的运营管理

各市(州)要鼓励引导窗口平台应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模式创新服务,切实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有效衔接;要加强服务跟踪、数据分析和评价。各窗口平台尤其是省级枢纽平台要加强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积极与各大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交流对接与合作,积极探索推进社会化运作;要整合资源开展有影响力的品牌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好平台网络集聚和带动作用;各平台网络要定期向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报送运行数据,实现所有服务活动在平台网络系统中有记录、能追踪、可考核。

四、进一步加大平台网络的财政扶持

各地应加强对完善平台网络、资源聚集共享、网络纵深覆盖、运营能力提升和开展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服务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购买公益性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提升平台网络的支撑能力和服务能力,助力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落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情况和取得成效,请及时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小企业处)和财政厅企业处。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7187号)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小企业处>朱建章,电话:028-86260951;财政厅企业处  甘俊,电话:028-86678647。)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