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首届中小微企业云服务大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gysme001 发布日期:2018-09-2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首届中小微企业云服务大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
(二)实施方式:比选。
(三)项目内容:通过比选方式公开征集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首届中小微企业云服务大会项目采购工作提供招标服务。
二、资质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五)近三年未发生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属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或发改部门登记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3);
(二)资质证书副本及其它特定资格证明材料(政府采购资质需提供财政部门官方政府采购网站上的网络登记网页证明材料);
(三)机构内从业两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登记表(3—5人),以及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证书、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办公场所证明(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购买的提供房产证);
(五)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承诺书。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并承诺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注: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提交材料及评估机构的确定
按本征集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要求列清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一式五份。
征集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楼305办公室。
项目比选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00,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楼第九会议室。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请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
(三)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王晨曦
电 话:028-87036542
邮 箱:jxwxqyc@126.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楼305办公室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明细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