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鼓励各国中小微企业参与合作
信息来源: 作者:gysme001 发布日期:2019-04-29
1 加强发展政策对接
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为促进共同发展,我们欢迎各方采取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鼓励就落实可持续发展议程开展相关讨论。我们将在联合国和其他多边机制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对话,并在已有进展的基础上促进各方发展规划和互联互通倡议的对接。
鉴于此,我们强调有关倡议和合作框架所带来的机遇,包括:三河流域经济合作战略总体规划(2019-2023)、非盟及非洲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阿拉伯国家联盟、东盟及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东盟智慧城市网络、东盟“链接互联互通”倡议、亚欧会议互联互通工作组、东盟东部增长区、中亚互联互通倡议、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迪拜丝绸之路战略、欧盟欧亚互联互通战略、中欧互联互通平台、欧盟东部伙伴关系、欧亚经济联盟、欧亚伙伴关系、中非合作论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全球集团倡议”、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美洲国家组织、太平洋联盟、太平洋岛国论坛、地中海联盟及其他次区域和区域合作倡议。
我们决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期待进一步开放市场,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其他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措施。我们强调世贸组织协定中“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重要性。
我们重视通关便利化,鼓励有关部门在边境清关、海关互助、信息共享、精简海关和过境手续等方面增进合作。我们鼓励有关便利化措施符合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同时辅之以打击非法贸易和欺诈等有效的边境管控措施。
我们呼吁各国在符合各自国内法律和国际承诺的前提下,加强在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和建立合资企业方面的合作。我们鼓励各方为促进投资和创造新商业机会营造有利和可预测的环境。
我们希望加强税收合作,鼓励达成更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促进增长友好型的税收政策。为此,我们将在现有国际税收合作框架内开展工作。
我们将努力建设包容多元、普遍受益的全球价值链。我们鼓励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在创新领域加强合作。我们也鼓励各方采用电子运单。
我们支持发展可持续蓝色经济,呼吁进一步加强海上联通和国际海洋合作,包括加强港口和航运业界合作,同时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
2 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让所有人都能享有清洁可持续能源
为促进联动增长,我们支持构建全方位、复合型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基础设施投资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我们支持帮助陆锁国成为陆联国的政策措施,包括在过境安排及基础设施方面促进联通并加强合作。
我们将努力建设高质量、可靠、抗风险、可持续的基础设施。我们强调,高质量基础设施应确保在全周期内切实可行、价格合理、包容可及、广泛受益,有助于参与国可持续发展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我们欢迎发达国家和国际投资者投资发展中国家的互联互通项目。我们重视项目在经济、社会、财政、金融和环境方面的可持续性,同时统筹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
为实现项目可持续性,我们支持各国在项目准备和执行方面加强合作,确保项目可投资、可融资、经济可行及环境友好。我们呼吁“一带一路”合作的所有市场参与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遵守联合国全球契约。
我们认识到交通基础设施是互联互通的基础之一。我们鼓励各国通过发展相互兼容和复合型的交通等措施,开发相互兼容的基础设施,增强各国在空中、陆地和海上的联通。我们认识到开发跨区域交通和物流通道的重要性,包括建设联通中亚和高加索、欧洲、非洲、南亚、东南亚以及太平洋地区的通道以促进交通和交流。
我们支持加强能源基础设施,提高能源安全,让所有人都能享有可负担、可再生、清洁和可持续的能源。
在遵守各国法律、监管制度以及各自国际承诺的前提下,我们期待加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同时重视普惠金融。
3 推动可持续发展
期待建设更具气候韧性的未来
为促进可持续和低碳发展,我们赞赏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可持续性的努力。我们鼓励发展绿色金融,包括发行绿色债券和发展绿色技术。我们也鼓励各方在生态环保政策方面交流良好实践,提高环保水平。
为保护地球免于退化,我们期待建设更具气候韧性的未来,加强在环保、循环经济、清洁能源、能效、综合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等领域合作,包括根据国际公认的原则和义务对受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予以支持,从而在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以平衡和综合的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支持落实联合国关于“水促进可持续发展”国际行动十年(2018-2028)执行情况中期全面审查的决议。
我们鼓励在可持续农业、林业和生态多样性保护方面开展更多合作。我们同意在抗灾减灾和灾害管理领域促进合作。
我们支持在遵守各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开展国际反腐败合作,对腐败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我们呼吁各国根据自身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和相关双边条约下的义务,加强相关国际合作。我们期待在交流有益经验和开展务实合作方面加强合作。
4 加强务实合作
采取开放、透明的公共采购程序
为实现共同繁荣,我们应加强务实合作。有关合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结果导向和增长导向,遵守市场规则及各国法律,必要时政府可提供相应支持。我们鼓励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参与合作。我们强调在遵守各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开放、透明和非歧视的公共采购程序的重要性,并欢迎交流有益经验。
我们支持各国在已有进展的基础上,继续建设经济走廊、经贸合作区(见附件)和同“一带一路”相关的合作项目,加强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我们将在遵守国际法和各国法律的前提下,继续加强多式联运,包括运用内陆国的内河水道、公路和铁路网络、陆海空港口及管道。我们鼓励借鉴国际良好实践,加强包括跨境高速光缆在内的数字基础设施,发展电子商务和智慧城市,缩小数字鸿沟。
我们鼓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三方合作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欢迎企业和有关国际组织在符合各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就此作出更多努力。我们欢迎开展法务合作,包括为工商界提供争端解决服务和法律援助。
我们支持各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为有关项目提供多元化和可持续的融资支持。在尊重各国国内优先事项、法律法规、国际承诺以及联合国大会在债务可持续性方面通过的有关原则的同时,我们鼓励本币融资和互设金融机构,更好地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我们鼓励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以财政可持续的方式加大对互联互通项目的支持,并根据当地需求动员民间资本投资相关项目。
5 加强人文交流
加强青年交往 促进妇女交流
互联互通让不同国家、人民和社会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我们相信“一带一路”合作有利于促进各国人民以及不同文化和文明间的对话交流、互学互鉴。我们欢迎扩大人文交流的努力,包括加强青年间的交往。
我们重视加强在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的合作,以增强民众更好适应未来工作的能力,促进就业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我们期待在科技、文化、艺术、创意经济、农村发展和民间工艺、考古和古生物、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旅游、卫生、体育等领域进一步开展交流和合作。
我们欢迎各国议会、友好省市、智库、学界、媒体和民间团体加强交往,促进妇女交流和残疾人交流,并在海外劳工方面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