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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 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信息来源:  作者:gysme001  发布日期:2019-05-07

 据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6日对外宣布,从5月15日开始,将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此次调整出于哪些考虑?如何操作?又将怎样支持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对此,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作出相关回应。

  据介绍,此次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对象是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约有1000家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将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并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定向降准着眼于建立政策框架,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处理好总量和结构的关系,用改革的办法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和信贷资金配置,支持中小银行更好地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针对融资难融资贵主要集中在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问题,要将释放的增量资金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一般来说,服务县域的金融机构必然具有普惠性质。目前我国的农村商业银行绝大多数是服务县域的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是扎根基层,服务普惠金融。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聚焦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对其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这将明显增强服务县域中小银行的资金实力,促进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

  为稳妥有序释放资金,确保用于扩大普惠信贷投放,人民银行决定,此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将于5月15日、6月17日和7月15日分三次实施到位。

  目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基准档次大体可分为三档:大型商业银行为13.5%、中小型商业银行为11.5%、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为8%。其中农信社等执行较低一档的存款准备金率,部分农商行执行与股份制银行相同的中间档存款准备金率,另一部分农商行则执行略低于中间档的存款准备金率。

  此次调整后,服务县域的农商行标准明确为: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农商行均可与农信社并档,执行相同的存款准备金率,从而简并了存款准备金率档次。

  “由此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将形成更加清晰、简明的‘三档两优’基本框架。”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程度、机构性质、服务定位等,针对大型银行、中型银行、服务县域的银行分别执行三个基准档存款准备金率;在此基础上,对达到相关考核标准的银行推出两项存款准备金率优惠。

  据介绍,大型银行和中型银行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考核标准的,可享受0.5个或1.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服务县域的银行达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标准的,可享受1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优惠。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享受“两优”后,金融机构实际的存款准备金率水平要比基准档更低一些。不过,考虑到服务县域的银行作为普惠金融机构已经享受了第三档的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因此其不再享受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的优惠。

  人民银行表示,“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制度框架兼顾了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有利于优化结构。此次进一步梳理“三档两优”框架,更加简化了政策体系,对金融机构的引导作用更明确,操作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