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冲)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确保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占比80%以上,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等主体。
这十条措施包括:全面加强信贷投放、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实施“天府数字普惠金融行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拓展合格抵(质)押品范围、建立常态化服务对接机制、加强困难企业帮扶、提升民营企业家金融素养、强化考核激励。
十条措施重在引导和协调金融机构了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创新提供融资产品,有效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例如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已引入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的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发挥新三板、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资本市场启蒙平台和小微企业融资中心功能,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能力;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龙头上市公司,通过供应链金融、建立服务平台等方式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等。
十条措施还将帮助民营和小微企业修炼“内功”。包括发挥金融机构人才优势加强企业帮扶,支持民营企业做好财务规划,引导企业改善内部管理,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