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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场外市场 切实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gysme001  发布日期:2020-01-14

  近日举行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14次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拓宽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实际问题。2020年开年以来,国务院金融委首次会议就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义非同寻常。


  中小企业在我国企业里占比超九成,中小企业稳健运行对支撑就业、稳定增长、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既有利于做好“六稳”工作,又有利于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由于抵押物受限、金融中介获取有效信息不足,以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风险等原因,非金融类中小企业想要获得理想额度的间接融资并不容易,要快速登陆资本市场上市更是难上加难,由此也产生了几方面的认识误区。


  在融资端,达不到上市标准的中小企业,将获得直接融资简单等同于发行新股上市,以为上不了市、贷不了款就是融资无门;在投资端,有人将发展场外市场等同于发展“黑市”,不愿意投资场外市场,导致很多区域股权市场流动性很差,沪深交易所几乎从不差钱;在部分市场主体眼中,一提到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就想到热闹非凡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新股发行、再融资制度等,以为“这个板、那个板”一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上述观点都是对直接融资的误解。在成熟资本市场,除了证券交易所之外的场外市场,既不是“黑市”,也不是缺乏管理的“法外之地”,而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的主阵地,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理应首先聚焦场外市场。


  场外市场是相对于证券交易所而言的分散、无形的市场,其特点是以议价方式成交,交易证券的种类繁多,交易的“门槛”较低。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与其紧盯大型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已经上市的“优等生”,不如踏踏实实回归场外市场,拓宽自身直接融资渠道。


  首先,场内市场往往是集中竞价市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变幻莫测的二级市场、高昂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并不利于获得相对便宜的股权融资。场外市场一般是议价市场,早已习惯于“菜市场”讨价还价环境的中小企业,面对这样的议价市场往往更容易获得较大的融资议价权利。


  其次,包括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交易柜台市场在内的场外市场,一般属于私募市场,场外交易可以是协议转让,可以是柜台化交易,也可以是电脑网络化交易,整个交易流程和体制机制相当自由和灵活,相比于大型证券交易所而言,场外市场省去了很多信息披露流程,更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的流动性需求,保护了企业私密性。


  再次,我国存在大量股权不能自由转让的企业,场外市场的顺利发展,有利于为这些企业推动股权转让带来新机遇,也有利于大量中小企业债券自由交易。


  大力发展以区域股权市场为代表的场外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既不能有狭隘的地域和地方保护界限,又不能过分轻视场外市场的发展前景,要拿出发展证券交易市场的热情,从法制法规、监管办法、信息披露、交易机制等多方面入手,加快完善适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实际的场外市场。


  一方面,针对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除了积极鼓励地方政府给予支持,帮助其在中小板及科创板上市之外,还应引导更多市场化资金进入场外市场,增加中小企业交易的流动性。另一方面,要丰富场外市场的形式,除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交易柜台市场之外,可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电子交易市场、新型做市商市场、“粉单”市场等,为那些没有实现连续盈利、营收额不高甚至持续亏损却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此外,还应做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协同和联动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债券发行、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试点以及创新创业债试点,多角度、多层次地拓宽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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