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四川网

当前位置:

找到1结果
关键词
           
分类
地区 排序
 
 

工商总局:网购拒退货卖家将最高罚50万

核心提示: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办法》中明确,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可受50万元的处罚,该处罚办法将在2015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2015-01-22 加入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