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
新产品计划是一项激励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引导类计划。
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要求,新产品计划旨在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增强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重点
2013年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环境保护具有明显贡献、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新渠道、属于国、省重点发展领域的新产品。
(二)支持领域
电子与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航空航天、现代交通、地球、空间及海洋工程、核技术应用等。
(三)支持范围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有望形成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产品;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加强对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按照国际产品质量、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标准生产的新产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环境保护与治理,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产品;促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强对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应用的新产品;提高公共健康与安全保障能力,公共健康与安全的药剂、仪器设备及防护用品等新产品、新装备;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产品。
原则上不支持以下产品:
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家装建材等日用产品;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传统手工艺品;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动、植物品种资源;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四)申报对象
四川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五)申报材料
1、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加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上年度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骑缝章);
(3)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4)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5)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的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
(10)其他证明材料:如列入国家、地方科技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省部级以上的获奖证书、创新型企业证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证书等;品牌证书、商标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产品出口合同;产品图片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流程
1、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http://xmgl.scst.gov.cn/ )进行身份注册,网站注册和审核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3、上报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报各市州科技局(扩权强县纳入市州申报),各市州科技局加强审核,择优报送1-2项至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三、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科技厅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4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姜凤028-86663469
林丹028-86669425
杜建宏028-86661592
网络维护电话:028-85249950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