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从山西省财政厅传来消息,针对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合同份额比重较少的情况,省财政出台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新政,通过扩大采购范围、降低采购条件、减轻采购成本等多方举措,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新规要求,预算编制部门预留30%以上的预算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要求给予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 6%到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过程中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
新规要求,预算编制部门预留30%以上的预算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要求给予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 6%到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过程中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