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凉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凉府发〔201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凉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州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滕中平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杨 卉 州政府副州长
施 遐 州政府副州长
白 云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王 正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肖 然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晓文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志全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沙 科 州发改委副主任
胡尚峰 州教育局副局长
刘玉光 州科技局副局长
苏智勇 州经信委纪检组长
吉伍吉史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东明 州监察局局长
高为民 州财政局副局长
刘紫强 州环保局副局长
马联双 州农业局副局长
刘 犁 州畜牧局副局长
马雄成 州商务局副局长
苏 杰 州卫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岳雄华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阿尔阿达 州工商局纪检组长
仰 斌 州质监局副局长
明 华 州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谢 立 州政府应急办主任
马雪莉 州政府目督办主任
杨智生 州水产渔政局局长
三、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办秘书三科,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州政府副秘书长肖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卫生局副局长苏杰(主持工作)、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岳雄华二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抽调1人到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办公。
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州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州级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
州食安委办公室不取代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相关州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