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科技局 凉山州财政局
关于申报2014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州级各科研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科技政策法规,切实做好2014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着力提高科技项目申报质量,坚持以科技项目为抓手,有效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州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科技引领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4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分为: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暨专利实施、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孵化和农业科技创新等六大类别(详见凉山科技网《凉山州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按照《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择优立项”的原则,着力提高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质量,切实规范项目申报程序。2014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一律实行网上申报制,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凉山科技网站(网址www.lszst.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注册后,认真填写相应项目类别的申报书(详见网上申报须知),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经州科技局在网上审核受理后再导出,用A4纸4号仿宋体字打印一式四份,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报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审签盖章后由县市科技局汇总报州科技局高新计划科,州级企事业单位直接报州科技局高新计划科。
三、申报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项目必须符合《2014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指南请登陆“凉山科技网”下载),《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的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4年。
四、申报时限
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进一步强化审核评估的基础上,要提高项目申报的绩效性,2014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凉山州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凉山州科技局 凉山州财政局
2013年10月28日
(联系方式:凉山州科技局 李运顺 电话:2185022 凉山州财政局 曹 阳电话:3224043)
附件:
凉山州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明确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方向和重点,聚集科技资源,引导和调动全州科技力量,不断攻克制约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难题,以促进科技发展为驱动力,促进凉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编制凉山州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凉山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核心,以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整合科技资源、凝聚科技力量、提高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与辐射作用,选择若干有望突破的重点领域,集中有限科技资源,支持特色产业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加快科技惠民,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鼓励支持产学研合作,扶持先进新型实用技术科技示范推广和技术成果转移交易,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凉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支持领域
2014年度州级科技计划分为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暨专利实施、高新技术孵化、产学研合作和农业科技创新等六大类,重点支持领域为:
(一)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1.科技招标项目:2014年度设置“彝家新寨科技示范”和“大凉山核桃育苗新技术研究开发”两个科技招标项目招标,经费各50万元。“彝家新寨科技示范”项目投标标书重点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品,设置科技示范点标识牌、科普宣传牌,加强乡村培训室、医疗室、图书室建设等科技示范内容。本项目限我州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中心投标,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后一年内必须实施结束并申请验收。“大凉山核桃育苗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投标标书重点是育苗新技术的研究应用,项目能推动我州核桃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该项目仅限在我州已从事核桃新技术研究开发两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投标,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后三年内实施结束并申请验收。
2.战略新兴产业培育:以工业集中园区为载体,引导企业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优先支持钒钛新材料冶炼新技术研究开发,稀土分离新技术研究开发,钒钛、稀土系列新产品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钒钛、稀土开发环境保护节能降耗新技术研究应用。钒钛、稀土新材料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研究开发与应用。
3.农经作物及畜禽优良新品种选育: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成果转化科技示范;优质、高产、高效农经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成果转化科技示范;主要畜禽优良新品种(系)繁育及成果转化科技示范;特色果蔬优质高效新品种引进及其示范;道地或优势特色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种选育、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农经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4.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主要粮食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主要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生物转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示范;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与设备及其副产物高效利用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农副产品储藏保鲜技术开发;对发展县域经济影响大、覆盖面广、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开发。
5.信息技术及软科学研究:科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业强州、旅游富民发展战略研究;自主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科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研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其他重大软科学研究。
6.生物医药: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研究开发;凉山道地药材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等研究开发;中药研究开发标准和规范及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中药提取、分离、纯化等关键技术开发研究。
7.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园区内组织实施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示范,优质高效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研究与应用,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研究与应用,园区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园区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特色农业新产品及农产品标准研究开发应用;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模式研究;贫困地区特色农业资源开发;生物肥料、农用生物制剂研制;节水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畜禽绿色饲料技术与添加剂研究,优先支持经省、州认定的示范带动作用好、且正在继续加快建设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8.医疗卫生与社会发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预防和控制措施研究及其应用推广;中医防治重大疑难病症研究及其应用推广;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及人畜共患病早期诊断、预防和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与应用推广;城市交通优化技术研究;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减灾防灾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
9.林木、水果、花卉新品种选育及配套高效种植技术:稀有树种新品种选育及高效栽培技术研究示范;旅游景区树林的病虫害防治研究;名贵花卉新优品种引进、选育、快繁技术及花期调控研究;采用生物技术等育种手段培育林木新品种及其苗木生产研究。
(二)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暨专利实施项目
1.技术交易:支持专利和成果技术转移,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专利和科技成果及转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成果。凡在州级以上技术交易机构成功登记且技术交易额逐年增加的项目优先支持,成功登记且正在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2.现代农业:着力转化一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培育行业创新和科技创业能力,加速优质新品种产业化进程。重点支持高产、优质、高抗粮油作物新品种及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果蔬、蚕桑、花卉等新品种及集约化生产技术;优质生态林、经济林、用材林、牧草等新品种培育及管理技术;农林作物种子与种苗规模化繁育、种子综合加工、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及产品;优质抗病畜禽、特种养殖新品种及快速扩繁、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
3.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转化一批促进提升食品加工安全性和附加值,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增强我州食品行业竞争力。重点支持特色粮油食品、果蔬食品、畜禽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方便、营养、健康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食品及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成套技术与装备;主要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4.生物质资源利用与生物能源开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产学研结合加快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和循环型工农业发展,促进节本增效。重点支持秸秆、稻壳等农林生物质能转化开发和农村节能技术及设备,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
5.生态环境:着力转化一批改善和修复生态和生活环境的技术成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水土保持与综合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
6.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灾减灾:转化一批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的先进技术成果,增强防控自然灾害能力。重点支持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与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重大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技术与产品。
7.新能源新材料: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我州光热能、水能资源和钒钛、稀土等矿产资源优势。重点支持高性能金属材料与稀土材料、高附加值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生产技术和产品,太阳能光伏电生产关键技术应用转化;培育和发展生物柴油、生物酒精等生物质能产业,推动清洁、高效生物质资源利用。
8.其它方向:工业废弃物资源利用与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重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新型节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及设备;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与固废处理处置关键技术及设备;创新化学合成药和中药;针对常见危重多发疾病的重大工艺技术和创新的药品;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型新农药与新兽药。
(三) 产学研合作项目
1.处于研发、中试或即将进入产业化阶段,经评审评估,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联合攻关。
2.产业升级转型、产业链延长、节水、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合作。
3.新能源、新材料、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合作。
4.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其产业化、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的合作。
5.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联合研究及其所获得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
6.产学研联合在我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申报的项目和产学研合作共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合作。
7.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应是申请立项经费的两倍以上。
(四)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新材料:具有高附加值的稀贵金属系列新材料研究;钒、钛、稀土等有色金属深加工优势产品研究。用于生态环境、信息功能、生物医用器材、安全生产等重要行业的高分子结构及功能材料研究开发;围绕食品、饲料、医药等开发的精细化工产品研究开发,节能、环保型建材研究开发。
2.新能源: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新型蓄能电池、动力电池等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生物能源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具有显著节能效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效节能技术研究和相关产品开发。
3.生物医药:依托凉山资源优势开发的医药、生物产品;天然药物中间原料及制剂产品;应用先进提取、分离技术,利用植物、动物和矿物等药用物质生产的高附加值产品;已获得国家临床批文的各类新药。食品营养与安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的生物技术产品研究开发。
4.环境保护与高效节能:围绕污水治理和水源保护开发的新技术产品;利用资源优势开发的可替代和循环利用、清洁能源技术及产品;新型高效转换与储存、节能技术及产品,高效节水型、资源节约型的清洁生产工艺及设备。依托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优势形成的农林牧种养殖及加工新产品新技术研究等。
5.其它: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直接服务于相关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服务业项目;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水能、风能、太阳能发电技术创新项目;烟草、蚕桑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项目;没有列入本指南的项目,若符合凉山州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并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也可提出申请。
6.项目自筹经费应是申请立项经费的3至4倍。
(五)高新技术孵化项目
1.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或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类项目。
2.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围绕国家、省和本州发展战略要求,可以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3.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技术创新项目。重点行业的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链延伸、转型提供技术支撑的项目。
4.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新产品、新设备的研究开发项目。
5.项目的自筹经费应是申请立项经费的3至5倍。
(六)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1.农业新品种培育、新技术研发、新机制研究。优先支持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优质、高产、高效经济作物新品种选育及试验示范。
2.农业特色产业的相关技术攻关。特色农业高效综合利用研究,优质高效特色果蔬新品种引进及其试验示范,特色林木、花卉新品种引进、改良应用研究。
3.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主要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示范,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共性技术与设备研究应用。
4.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农业科技共享平台建设类项目(含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中心)。
5.主要畜禽优良新品种(系)繁育、改良及成果转化。
6.道地或优势特色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应用。
7.农经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农副产品储藏保鲜技术开发,对发展县域经济影响大、覆盖面广、带动作用明显的其他项目也可以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州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地须在凉山州境内。
2.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的技术状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有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能力和精力。
3.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基础条件(主要包括: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及相应的技术开发人员,研发队伍中至少有2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有能满足项目开发需要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及生产、试验场地等)。
4.申报单位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保证项目实施资金筹措的能力及其良好的财务状况,申报单位要有一定的自筹资金来补足申请科技经费金额与立项金额的实际差额。
5.申报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能获得较为重大的科研成果。
6.项目的实施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发展有明显的引领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7.项目内容具体,技术水平较高,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项目研究与开发的目标明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研发队伍结构合理。
8.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二)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暨专利实施项目
1.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暨专利实施项目除必须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2.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要在相关领域或产业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成果,在5年内已申请获授权,且在近期可实现产业化具有较好效益预期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支持)。
3.在3年内获得州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
4.在5年内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可在凉山境内转化的农业新品种、工业新产品。
5.对于有些处于转化前期、具有一定风险但确属意义重大、市场前景很好的成果转化项目,也可以支持。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
1.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除必须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2.项目申报主体(第一承担单位)必须是在凉山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地须在凉山境内。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有申报项目前一年8月份以前三年内签订的有效书面协议(合同)。协议(合同)内容可以是实施本项目在某一关键技术、关键环节的联合攻关;实施本项目在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实施本项目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的合作。
4.项目申报主体除合作事项外,能保证独立完成项目的管理和按进程实施。
5.项目实施新形成的知识产权由主体单位拥有,无知识产权纠纷。
6.申请专项资金需提供如下材料:《凉山州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有效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
(四)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申报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除必须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2.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凉山州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项目已启动,可在2016年前结题验收。
4.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创新点,其技术至少在凉山是首创。
5.申报主体有科研设备、机构、人才等项目实施必备的条件。
(五)高新技术孵化项目
1.申报高新技术孵化项目除必须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2.在凉山州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具备项目实施的财力、物力和科研实力的行业重点龙头企业。
3.具有一定项目投资能力,或融资、筹资渠道,能够保证项目投资需求。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4.属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或能够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域的项目。
(六)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1.申报农业科技创新项目除必须满足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新成果产生的预期。
3.项目的实施能推动我州农业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4.承担单位有实施项目基础条件和研究开发团队。
5.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4年。
四、不予受理范围
为保证项目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各类问题的发生,有以下条款之一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1.重复申报的项目。
2.一般性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基本建设项目。
3.申报单位有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提交申请结题。
4.项目申报单位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5.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
6.申报单位未在凉山境内注册,项目实施地不在凉山。
7.项目不符合申报指南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8.有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之嫌。
五、具体注意事项
(1)单位注册。已经在“凉山科技”网“项目管理中心”注册并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用已有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数据库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不能再注册。未注册的单位,点击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事业单位向州科技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提供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一份),寄送至州科技局高新计划科审核(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确定是否通过单位注册。
(2)网上申报。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州科技局在网上受理后再按要求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注册后,在线填写申报书,网上数据库在受理截止时间当天15时前关闭,详见《关于申报凉山州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3)经费预算。各单位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应合理申报项目资金,统筹考虑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项目资金,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费的具体预算不能将单位原有的设备费计划在内,本单位人员在项目组也不产生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要预算合理,项目的间接费用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凉财教〔2012〕42号)。
(4)材料规范。为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加强项目申报管理,申报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时,申报单位要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应加强核查与审定,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项目,并在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申报的项目。
(5)项目内容。申报书中的实施内容要明确具体,表述要文字简练、条理清楚、数字准确、创新点明确,项目的现状要结合我州实际重点阐述国内外现状,项目的重点和难点要准确提出,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预期要有测算依据和推算理由。
(6)涉农项目由各县市农村产业服务中心申报,各县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只能申报一个其它项目(科技招标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