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三个森林食品基地通过专家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3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凉山州林业局   浏览次数: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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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凉山州三个森林食品基地通过专家评审 11月7日至10日,四川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我州组织申报的西昌市

凉山州三个森林食品基地通过专家评审
 

     11月7日至10日,四川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我州组织申报的西昌市月华乡油橄榄森林食品基地、西昌市民胜乡核桃森林食品基地和会东县睹格镇华山松籽森林食品基地等三个森林食品基地进行了现场查定、评审,专家组从森林食品基地的产地环境质量、生产过程、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查定,最终三个基地均通过了专家评审。

  森林食品基地,是指森林生态环境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经专门机构认定的用于生产森林食品的产地。按照四川省制定的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办法,森林蔬菜、木本药材、木本粮油、特色干果等生产基地,以产地为中心,半径为1.5公里范围内的森林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同时,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和空气、土壤、灌溉水等环境指标也在认证范围之内。规模化和品牌化也是认证的重要参考指标,基地要相对集中连片,如投产笋用竹林面积2000亩以上,干果、山地水果、木本药材、油茶等1000亩以上,林下菌类及林下蔬菜500亩以上,产品还要有注册商标或有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本次专家评审后四川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委员会将在近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基地进行评议认定。对通过评议认定的基地,经网上公示后,由四川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委员会正式公布,并颁发“四川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

  至此,包括我州去年通过的首批木里藏族自治县瓦厂镇核桃森林食品基地、木里藏族自治县茶布朗镇核桃森林食品基地、冕宁县拖乌乡“灵山正路椒”基地和冕宁县冶勒乡野生薇菜基地等四个基地基础上,我州森林食品基地将达到7个,认定基地面积达2.5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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