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做大做强。围绕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延伸链条,全力保障生产要素配置,对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企业给予帮扶,着力打造1户“千亿企业”、3户“百亿企业”,确保新增规模工业企业20户、5亿元企业7户、10亿元企业5户以上。
(2)坚持创新驱动。制定并实施技术中心建设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和研发平台作用,促进企业技术、产品创新,确保完成技术改造投资200亿元以上。
(3)坚持集约集聚。深入实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和第二轮“腾笼换鸟”政策,鼓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加快产业园区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确保新增承载能力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新入驻单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项目)40个以上。2014年,力争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