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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6   浏览次数: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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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通 知 各县(区)经信(科)局,内江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
   知
各县(区)经信(科)局,内江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印染企业参与申报,于9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及县(区)经信(科)局审核意见汇总表报送市经信委企管科。
附件:1.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
      理工作的通知》
      2.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3.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
      4.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
      5.县(区)经信(科)局审核意见汇总表
                               2013年8月26日
附件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
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产业〔2013〕383号
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3〕527号)要求,我委会同环保厅负责受理本省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的初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商当地环保部门组织辖区内有关印染企业,按《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准入公告申报工作。
    二、请于2013年9月13日前将提出准入公告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及《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意见汇总表》(附后)报送我委。
   三、我委将于9月25日前会同环保厅等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实地检查,并形成初审意见报送工信部。
   四、相关要求请直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xfp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176/n11298883/15546389.html查询下载。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轻工纺织处 宋加斌
电话:028-86265840 传真:028-86264836
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附件2: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xls
   附件3: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doc
   附件4::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doc
   附件5:县(区)经信(科)局审核意见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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