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千户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 [2013]59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并按通知要求督促本地区列入“十二五”千户企业节能行动的重点用能企业,对2011年和2012年本企业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年度节能自查报告。
各县(市、区)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本地区千户企业2011年和2012年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有关闭或停产无法考核的企业要有书面说明),并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千户企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情况表和中央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于2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我委。
联系人:任雅婷 肖建英
电话: 2503370 2515276
电子邮箱:dyjxwhzc@163.com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