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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毕业生创业享创业补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6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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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5月5日上午,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使用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

5月5日上午,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使用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提出,将创业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或地方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将选调生、公务员等省公招项目的考试录用时间提前到毕业学年的上学期进行。建立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及网络平台。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实行公开招聘。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强全程监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城镇道路交通设施、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5大类15个小项建设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大型综合性建筑业企业集团、支持建筑业企业积极拓展省外海外市场等转型升级措施。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大企业大集团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奖励暂行办法》。

  会议学习了就业促进法相关内容。
 
关键词: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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