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和改革委负责人解读《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4年本)》
5月20日,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4年本)》。这是继2004年之后,省政府再次发布如此完整、清晰的“权力清单”。
和10年前相比,这份清单有怎样的变化?修订目的和原则何在?审批减少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审批减少后,投资的方向如何把控?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发展和改革委主任唐利民。
“一张菜单看全部”
完整、清晰的政府“权力清单”,方便执行和社会监督
2004年,我省在国家目录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04年本)》。为什么这一次要制定新版《目录》?唐利民说,虽然我省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和自身客观实际,分期分批取消或下放了部分项目的核准权限,但这些行动很多时候是分批进行,分散呈现,一直未形成完整、清晰的新版核准项目清单。
对地方政府和企业来说,目前究竟还有哪些审核项目,并不是很清楚。之前,部分地方曾把不需要审批的项目报上来。信息不对称造成资源浪费,也不利于执行和监督。
因此,在继续取消和下放审核权限的同时,有必要整合呈现。这样就可以“一张菜单看全部”,不在这张“菜单”上的可以拒绝甚至投诉,一目了然,方便执行和社会监督。
该放的放够
最大限度地放权给市场、给基层,激发市场和基层活力,明确责任主体
10年,中国经济发展天翻地覆。与此相对,以前需要核准的一些领域和项目已实现竞争化、市场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放权给市场。本次修订秉持的首要原则,是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具体来说,就是对国家取消核准项目,我省一律对应改为备案管理;在国家目录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要求,省级不新增核准事项。
放权给基层。市县在本辖区内修一条公路,不需要上级投资、协调。在这之前,只要超过一定规模,也要省级核准。本次修订的第二个原则是,强化基层投资自主权。
具体来说,对于现阶段确需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除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专项规定,明确要求必须由省级以上核准,或跨市(州)、需要省统筹资金、协调资源等建设条件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下放到市(州)或县(市、区)核准。体现在修订核准目录上,就是国家目录中凡明确为地方政府核准的,一律下放到市(州)或县(市、区)核准。
比如,2004年版本中,国道、省道50公里及以上新建、改建项目将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新版本中这条已经取消。
谁核准,谁负责。此次修订的第三个原则,是明确项目核准机关。《目录》所列由省及省以下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属基本建设类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属技术改造类的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核准。对国家目录中未明确核准部门且我省2004年本目录无参照的,由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商有关厅局确定核准机关。
该审的要加强
对于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项目,继续严加审核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单位提出,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是在国家目录的基础上新增的核准项目,建议删去。但最终的版本却给予保留。对此,唐利民解释,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属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关系到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其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安全监管,项目建设需要考虑城市总体规划、天然气利用规划和城市管网条件等,按照相关规定,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核准管理。
这样的案例反映出此次修订的另一个原则,那就是政府该管的、该审的不仅不能取消下放,而且还要加强。尤其是对一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不得核准新增产能建设项目。特别是对小水电、电网、铁路、公路、地铁、桥梁、隧道等涉及面宽、影响较大的项目,以及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必须依据有权机关批准的规划进行核准,不符合相关规划或没有规划的,不得核准。
取消下放力度空前
省级核准项目数量大幅减少,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由一律审核改为区别对待,备案占比大
与2004年版本相比,《目录》共有核准项目13大类和55小类,其中,国家层面(含央企)具有核准权限的项目有18个小类,国家和地方按照项目规模(或其他标准)分级核准的项目有23个小类,我省具有全部核准权限的项目有14小类,省级核准项目数量大幅减少50%以上,小类总数大幅减少11个,减少16.67%。
相较于全国已出台新核准目录的省份,我省核准事项取消比较彻底,下放到了位,取消下放力度前所未有。
分类来看,审核项目较多的“大户”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运输、原材料、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方面,比如,原材料类共包括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和钢铁、石化等9个小类,新增稀土、铁矿和有色矿山开发一项,显示出政府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过剩产能的决心。
金融、轻工、机械制造和信息产业等产业领域的项目则很少。轻工类只剩下烟草项目,高新技术类只有民用航天项目需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这有利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国家对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了很大的改革,由过去一律实行核准制改为区别情况实行核准制或者是备案制,且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占比很大,这对于我省“引进来”和“走出去”,扩大对外开放将发挥重要作用。
政府引导投资方向
通过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准入标准等途径引导
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取消、下放后,政府该怎样把握投资方向?对此,唐利民透露,省级层面将主要通过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准入标准等途径引导投资方向,实现调控目标,特别是对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目录》明确要求核准机关必须依据经批准的规划进行核准。
下一步,省发展和改革委将加强对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的业务指导,帮助合理划分市(州)和县(市、区)的核准权限,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同时,省发展和改革委还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纵横协同监管机制,及时修订《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在切实履行好政府引导管理的同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