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第一条就提出,要全面认识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形成有针对性解决当前中小企业生存发展所面临的主要和突出问题的社会环境,做好天然气的供需协调,重点保证重点企业、新建投产项目天然气供应,全面落实国家、省促进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鼓励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的工业企业,使用丰水期富余电量。
为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财税支持这一措施,《意见》提出,两级财政应安排一定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政府采购,市政府在优化工业发展资金支出结构的基础上,今年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此外,对向德阳市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和担保机构,进行创业服务活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机构,以及承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予以创业投资资金补助。
“放水养鱼,减负养企”,《意见》要求着力降低中小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成本,小微企业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市范围内今年不新出台涉企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