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正成为各地方融资平台争取的重要资金来源。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开始出现地市级以下融资平台的新迹象,这说明偿债主体的项目层级有下沉之势。
对此,保监会拉响预警信号。有接近监管部门的业内人士透露,保监会近日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发了两份监管新规:《债权投资计划信用增级监管口径》和《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口径》(以下简称“监管新规”),以期从源头上防范债权投资风险。
从记者获悉的一组内部数据来看,今年一季度,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共注册25项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合计注册规模496.99亿元,较年初增加8.54%。
一直以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债权投资计划,以国家级或一线城市的重点项目为主,从未延伸至县级市一级。然而,知情人士透露称,今年一季度,16项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偿债主体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注册规模354.59亿元,占比较年初上升21.43个百分点。其中,有地市级以下融资平台5项,注册规模72亿元,占比较年初上升12.27个百分点。
针对上述新现象,监管部门下发了两个监管新规,以规范信用增级和投资县级政府融资平台行为。保监会在上述文件中明确,“保险债权计划可投的县级政府融资平台须为:平台地处经济较为发达、财政实力较强、信用环境良好的城市;且还款须纳入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并落实预算资金来源;同时由符合条件的银行提供担保,进行风险兜底”。
而对于担保范围,保监会亦明确要求,应当包括投资计划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因主债权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