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中小企活力
发布日期:2014-05-29 来源: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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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副司长许科敏介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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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副司长许科敏介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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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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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在介绍相关情况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形成了一部法律和四个国务院文件为主的法律政策体系。
一部法律是,2002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
四个文件是,2005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国务院文件。2009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发36号文件)。2010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民间投资36条)。2012年,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国发14号文件)。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体量中的重要企业群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企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
中小企业总体保持平稳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和目标前进。宏观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中小企业也总体保持平稳发展。
郑昕指出,中小企业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面临成本上升较快、市场需求不足、融资难融资贵、负担重等问题。
正采取措施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体发展活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正在采取措施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
郑昕指出,面对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以更有力的措施推进改革、促进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活力。
采取三措施解决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四大突出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几年,中小企业发展总体上很好,但是小型微型企业比较困难。当前主要存在4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连续3年以来成本要素上升过快,主要是指人工成本上升过快。同时加上物流费用,还有房租等成本上升较快,挤压了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
第二个问题,市场需求不足,2014年4月小型企业PMI是48.8%,这已经是连续25个月在临界线以下。
第三个问题,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困难。
第四个问题,企业的税费负担还比较重。
郑昕强调,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以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高度重视,二是要认真对待,三是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特别是根据小微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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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许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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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许科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我们提出来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就是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发展。在这方面,目前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相比,在转型升级方面,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足,所以政府要从支持引导方面着手,另外要加强公共服务。
许科敏介绍,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方面,一是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支持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装备。二是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同时在中小企业集聚区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三是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等方面的水平。
工信部将做好三方面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几年来,我们有“三同时”,即: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推进。特别是根据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从职能出发,做好以下几方面的事。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把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结合起来。
第二,涉及到我部,比如说军工和电信,根据中央的要求,工信部都是按照要求积极推进,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
第三,根据三中全会的要求,下一步工信部要“三鼓励”,推动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许科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针对中小企业税费负担重的问题,国家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现有的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结合深化税收体制改革,研究建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长效机制。同时我们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
一是要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二是要进一步取消或者减免对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也要对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规的收费。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
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四项对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许科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专项资金的管理方面,工信部会同财政部,最近也进一步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
一是今年4月份,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月,工信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也印发了《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是要求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筛选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同时,要对这些上报的项目进行公示以后才能上报。
三是工信部会同财政部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根据专家的评审论证意见,我们提出项目建议以后,也要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当中提出疑义的项目,我们会组织调查核实,对公示以后没有疑义,或者经过核实没有问题的,我们将予以支持。
四是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有骗取资金行为的,该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的扶持,并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信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有五项重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许科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的活力,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工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扶助小微企业的专项行动。主要有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推动各项支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落实与完善。
二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三是改善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五是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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