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226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电机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川质监发〔2014〕7号)要求,省经信委和省质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5月27日-28日对乐山市的4户电机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电机生产企业填写的自查表和达标计划汇总表完整程度和真实性、电机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和使用情况等,对未达标电机生产企业提出了初步整改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对未达标电机生产企业的达标改造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加快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