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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4  来源:四川  浏览次数: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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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意见》明确,鼓励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对“走出去”项目带动出口的设备、原材料、零配件按国家规定税率优先办理退税;推进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简化申报程序。

6月3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意见》,研究扩大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有关工作。《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全省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120亿美元,境外投资达到40亿美元,累计“走出去”企业达到1000家。鼓励纺织、家电、食品等传统优势行业企业开展境外生产经营;支持七大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股权置换、设立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合作;加快推进境外石油、天然气、矿产等领域资源勘探和开发。《意见》明确,鼓励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对“走出去”项目带动出口的设备、原材料、零配件按国家规定税率优先办理退税;推进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简化申报程序。

会议听取了关于扩大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有关工作汇报,准备将全省除阿坝、甘孜和凉山所辖48个县(市)和成都所辖10个县(市)外的17个市所有县均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实行省与市相同的财政管理体制。

会议学习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有关内容。

 
 
关键词: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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