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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6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浏览次数: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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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八部委今日在北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作出重要批示,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会议传达了张高丽副总理对环保专项行动作出的重要批示。张高丽指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着力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仍相当严峻,治理任务艰巨繁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周生贤说,环境监督执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最有力手段。2013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万余人(次),检查企业71万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99件,挂牌督办1523件,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严查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废水污染地下水违法行为。取缔关闭违法企业449家,责令停产整治532家。二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环境违法企业3395家、环保不达标施工场地3690个、餐饮服务企业2.6万家,取缔关闭小作坊3102家。检查中,环境保护部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做法,坚持每月督查,每月向政府通报,每月向媒体公开。三是专项整治医药制造企业。共排查医药制造企业4894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57家。对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18家企业挂牌督办。四是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回头看”。共排查重金属采选及冶炼、铅酸蓄电池、电镀、皮革等企业1万余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079家,责令停产整治1142家,遏制了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五是强化环境监管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06件,移送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公安机关受理637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决109件,抓捕犯罪分子186人。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群众举报1960件,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1870件,曝光典型案例36件。

    周生贤说,监督执法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改变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监测结果显示,2013年十大流域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分别提高2.7个百分点、下降1.2个百分点。今年1-5月份,第一批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中,PM2.5平均浓度比上年同期下降7.5%,PM10平均浓度下降6.9%;京津冀地区13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7.6%,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下降1.4%,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污染强度均有所减轻。

    周生贤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环境监管任务繁重。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以各种隐蔽手段逃避环境监管,偷排偷放恶意排污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和单位人情执法、协商执法,甚至执法犯法现象依然存在。面临严峻的环境形势,各级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要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对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监测等违法行为出重拳、用重典,对相关企业、单位和责任人严惩不贷,为打好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保驾护航。

    周生贤强调,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要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为指导,以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全面落实《大气十条》,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是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对节能减排措施,如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燃油品质提升,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等具体措施的年度计划制订和落实情况;检查电力、焦化、水泥、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情况;检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和汽油储运销售业油气污染治理情况。对停运减排及治污设施、超标排放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产,直至责令关闭。二要认真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化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集中查处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工业园区的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违法案件。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对排入管网废水超标、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同时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三要督促整改执法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保障整改措施落地。各地要认真研究解决督查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周生贤说,要坚持铁腕铁规治污,坚决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完成2013年度全国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决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分地区和企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是暂停黑龙江鸡西市、江苏连云港市、湖南岳阳市、陕西榆林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暂停广东汕头市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二是对河北承德市上板城工业聚集区白河南污水处理厂等18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所在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三是对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并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处罚。

    周生贤要求,各省(区、市)政府要强化主管领导牵头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分工协作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积极探索创新执法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制度,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鼓励人民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认真核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公布查处结果。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主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司法部副部长张彦珍,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委的相关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

    会议共下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2637个分会场,各地政府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约7.5万余人参加会议。

 
关键词: 八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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