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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让食品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6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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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15日表示,工商部门将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强化食品企业信用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使食品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15日表示,工商部门将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强化食品企业信用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使食品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马正其是在15日举办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上作上述表示的。

  为转变监管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近期,工商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运用信用监管方式促进市场诚信经营的政策措施,包括开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受处罚案件信息等向社会公示,褒扬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

  马正其说,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使食品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需要政府、市场、社会、企业等多元共治。监管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执法协作、信息通报等机制。消费者协会应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引导行业、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新闻媒体应对失信企业进行曝光,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宣传。

  今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个部门联合主办,于6月10日至22日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主题为“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关键词: 工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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