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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兜底援助”毕业生:“不挑不拣”48小时就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7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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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6月13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该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18条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到基层和小微企业去《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小微企业去,并拿出创新办法。

         成都18条措施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获加分:成为农业职业经理人或在农民合作社工作,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满一年加2分

    贴保险: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将给予企业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给补贴: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每人有求职补贴800元

    有资助:创办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天使投资的,再给封顶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高校毕业生创办科技企业获得天使投资的,可申请所获天使投资总额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资助……6月13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该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18条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到基层和小微企业去《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小微企业去,并拿出创新办法。今后,高校毕业生成为农业职业经理人或在农民合作社工作,参加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将按基层服务年限获得加分。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8分。市域内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将给予企业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享受补贴应满足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

    成都鼓励大中型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将给予10万元奖励。

    困难生“一对一”重点帮扶

    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了灵活就业的,两年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成都首次提出兜底援助,即,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重点帮扶,确保其“不挑不拣”48小时内实现就业——包括一些公益性岗位。

    从今年起,成都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

    首设专项资金补贴大学生创业

    今年,成都首次在市和区(市)县财政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创业补贴的对象、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今年起,成都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将给予创业团队或项目1万元创业补贴。

    大学生开“网店”,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1万元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同样可享受1万元创业补贴的,还有大学生开办的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合作社的职业经理人等。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可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得天使投资的,给予所获天使投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资助。(记者 张彧希)

 
关键词: 成都 毕业生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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