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省环保厅发出《关于印发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前二十”重点区域和企业更新名单的通知》,公布“前二十”重点区域和企业名单,即“双二十”名单。对纳入2014年“双二十”名单的重点区域和企业,环保部门将加强监控其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并实施月调度,及时掌握减排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
省环保厅根据2013年环境统计数据库筛选,确定了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名“前二十”的重点区域和企业。通知要求,对列入“双二十”名单的区域和企业,各地要结合实际,对本辖区重点区域和企业的减排情况加强监管。各市州要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企业,及时掌握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完成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014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彭州市,泸县退出;2014年工业氨氮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绵竹市、纳溪区,大竹县、金堂县退出;2014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前锋区、米易县、宣汉县、资中县,广安县、翠屏区、金堂县、宜宾县退出;2014年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前锋区、高县、大竹县、江安县,广安县、翠屏区、朝天区、旺苍县退出。
省环保厅根据2013年环境统计数据库筛选,确定了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名“前二十”的重点区域和企业。通知要求,对列入“双二十”名单的区域和企业,各地要结合实际,对本辖区重点区域和企业的减排情况加强监管。各市州要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企业,及时掌握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完成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014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彭州市,泸县退出;2014年工业氨氮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绵竹市、纳溪区,大竹县、金堂县退出;2014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前锋区、米易县、宣汉县、资中县,广安县、翠屏区、金堂县、宜宾县退出;2014年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前锋区、高县、大竹县、江安县,广安县、翠屏区、朝天区、旺苍县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