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29日,由天和智库(北京)经济研究所主办的“中国财税改革论坛2014·新常态经济与财税改革方案实施高端论坛”在北京召开。会上,多位财税专家就宏观税负话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在会上表示,把今年上半年的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项目加起来,然后除以今年上半年GDP,得到的税负率达到44%。
周天勇指出,在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消费增速和投资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宏观税负还能从2012年的36%左右增长8个百分点,这实在是不应该,呼吁财政税收部门把宏观税负降下来。
事实上,官方对于宏观税负也有着清醒的认识。2013年7月下旬,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布的一份报告称,当前中国企业税费负担较重,综合考虑 税收、政府性基金、各项收费和社保金等项目后的税负高达40%左右,超过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数据显示,过去30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约为24%-27%,日本、韩国和美国的宏观税负相对较低,过去20年约在20%。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将“稳定税负”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中。
西安市税务学会副秘书长姚轩鸽总结了当前税负的几个特点:第一,小型企业税负重,大中型企业税负相对较轻;第二,行业之间税负不均,传统行业税负较重;第三,欠发达地区企业税负较重;第四,费负与税负同重,而且是费负加重税负。
姚轩鸽指出,要稳定或降低总体税负,既要解决税负“谁负”领域的税收不公问题,更要解决征纳税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分配的不公问题,即取之于民 与用之于民之间的不公问题。也就是,要在稳定或降低宏观税负的同时,解决不同税种、区域、行业、群体等纳税者之间税负不公的问题,实现税收横向公平与纵向 公平。
“企业税负是未来中国税改的使命”,姚轩鸽建议,近期要正税清费,进行总量减税,中近期要建立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的税制,中长期要加快税费制度创新,提高政府公共产品的性价比,削减不公正类沉重税负,长期则要建立纳税者主导的税制,消减税收竞争异化。
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吕建锁也呼吁,政府一定要想办法降低企业税负,降低税负以后最大的好处之一是可以降低税制改革的难度,“财政税收改革如此艰难,为什么不把这些制度简化一些,让企业税收负担低一些,这样就能降低改革的难度。”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强调为企业减负。今年5月3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