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对2014年新申报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前期审核、
答辩工作基础上,我委将联合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成都海关对通过初评及答辩的部分企业技
术中心企业予以抽查,进行现场核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答辩工作基础上,我委将联合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成都海关对通过初评及答辩的部分企业技
术中心企业予以抽查,进行现场核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实主要内容
技术中心制度建设情况、技术中心能力建设情况,技术中心绩效(经济效益和技术效益)情况。
二、现场核实工作程序
(一)企业技术中心现场(场地、设备、人员、制度建设)核查。
(二)对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数据进行核实。
(三)现场交流。
三、要求
(一)请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通知有关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现场核实企业须准备资料。
1.企业成立技术中心文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提供市级中心认定文件);
2.技术中心人员花名册;
3.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4.企业科技项目立项资料;
5.专利、标准相关证明(包括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6.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即B107-1.B107-2表)。
(三)现场核实具体名单、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安 帅 张春霞
电 话:028-8626575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