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近期,我市出台了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扶持政策。
一是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总量达到1200亿元,占全市GDP的60%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8%以上;全市民营企业总数达到12000户以上。
二是制定了激励措施。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各产业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支持重大民营企业项目积极争取列入省50项重大推进项目统筹用地计划,民间投资项目用地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民营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参与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见习生活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应支持。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广安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建立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送制度,加强统计、监测和动态分析;把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地的综合目标考核,加强督查,逗硬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