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制定了《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5章22条,从主要职责、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 理、结转结余和资产管理方面进行了规范。管理中心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年度艺术基金的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艺术基金的管理和 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接受国家财政、审计及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办法》明确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制定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对管理中心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编报艺术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如 实反映艺术基金财务收支状况;组织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提出拟资助项目及拟资助金额报艺术基金理事会审批;负责管理中心资产管理,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 与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年终向财政部报送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在预算管理方面,管理中心每年应按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编报艺术基金预算,纳入文化部部门预算,由文化部审核后报送财政部审批;收入预算由中央财政拨款收 入预算和其他收入预算组成,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测算情况编制;支出预算由项目资助支出预算和组织管理支出预算组成,根据资助项目情况和组织管理工作需要编 制;组织管理支出预算,根据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数量、资助金额和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确定,不超过艺术基金年度收入预算3%,具体年度经费预算由财政部核定。
根据《办法》,艺术基金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艺术基金组织管理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统一规定。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管理中心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支标准,报财政部备案。艺术基金支出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艺术基金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照财政部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定向捐赠的年度收支余额应当单独核算,应当继续用于下年度项目资助,艺术基金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的,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管理。
针对近年来国内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赴维也纳金色大厅等地进行“镀金”展演的现象,文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的通知》, 财政部此次出台办法规范和加强了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