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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发布日期:2014-08-11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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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考核结果将在全省通报,并与百镇试点、城乡规划资金补贴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挂钩,作为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四川省首次出台考核办法。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近日透露,《2014年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试行办法》已印发各市州相关部门。
该办法制定量化的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将新型城镇化工作分为推进机制、重点工作、改革任务3大类11小类,分别予以分值权重,总分100分。包括百镇建设行 动、改造危旧房棚户区、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条件在内的重点工作大类分值最重,达50分。办法将结合《四川省2014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中分配给各地的任务目标,对各市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考核结果将在全省通报,并与百镇试点、城乡规划资金补贴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挂钩,作为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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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考核结果将在全省通报,并与百镇试点、城乡规划资金补贴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挂钩,作为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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