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经信(发改)局: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对产业转移工业项目的引导和监督,防止过剩产能盲目转移,遏制产业低水平无序扩张,促进我州产业生态、绿色、低碳、循环、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业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产业〔2014〕196号)转发给你们,并遵照执行。
各县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对本区域内新建的产业转移项目,采用检查监督和根据企业需求的方式开展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工作。对产业转移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意见书》(样式附后),并抄送该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和我委产业政策与行业管理科备案。此次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工作主要有检查性认定和服务性认定两种方式,各县务必高度重视,转变服务的方式,积极做好产业转移项目的认定工作,推动行业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各县要加强对产业转移项目的检查,严格按照国家、省产业政策,切实防止落后产能向我州转移。同时,认真总结开展此项工作的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0837-2823364
特此通知。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