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减免检查收费。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按照备案公示的检查项目规范检查行为,涉及收费的检查(检验、检测)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减免政策要求,有效减轻涉企收费负担。
三是严控临时检查。对未列入年度涉企检查项目又确需实施检查的单位,须于实施前7个工作日内送州减负办备案核准。对临时性、突击性、保密性和涉企安全生产的检查应于事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报州减负办备案。
四是规范检查行为。为严格控制和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州经信委(州减负办)、州政府法制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适时将有关情况向州人民政府进行汇报。对违反规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重企业负担的检查,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