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4年度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大企办〔2014〕4号
省国资委、省国防工办,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做好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动态调整工作,结合我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工作的实际需求,在原重点培育的100强大企业大集团基础上,新开展100强制造业和100强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的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全省重点培育100强大企业大集团;
(二)全省制造业企业100强大企业大集团;
(三)全省服务业企业100强大企业大集团。
二、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诚信守法,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不分行业、不分所有制,均可申请成为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对象。各类专业市场、园区或基地、聚集区不纳入100强服务业企业评选范围。
(一)跨省(国)企业(集团),总部在川的按整个企业(集团)统计各项指标,总部不在川的按在川部分统计。
(二)企业应为在四川省内登记注册并缴纳税收的公司制机构;有隶属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申报。
(三)已列入2013年度培育名单内的100户大企业大集团不需再提交申报材料,直接进入审核程序。各项所需经济指标以省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
三、申报时间
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24日。
四、申报办法
(一)企业在申报时按照工商注册类型填报企业属于制造业企业或服务业企业。
(二)在川军工企业向省国防科工办申报,其他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向省国资委申报,省国防科工办和省国资委初审后,向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
(三)其他制造业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委进行申报,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初审汇总后报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其他服务业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委进行申报,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初审汇总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确定初名单,最终报省大企办审核认定。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申请(由企业出具正式申报文件);
(二)企业情况说明书(编写要求见附件一);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
(四)上年度末企业会计报表(经审计);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质量认证等)。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按有关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三)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必须全面。尤其是基本情况表和说明书中要求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或说明,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联席会议办公室(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楼306室)。
李 游 028-86264894
干杰鑫 028-86264782
电子邮箱:scdqb@163.com
(二)省国资委(成都市金牛区同友路11号省国资委3023室)
联系人:李文达 联系电话:028-87598839
电子邮箱:375848985@qq.com
(三)省国防科工办(成都市东华正街33号华顺大厦21楼经济运行处)
联系人:蒋 英 联系电话:028-86755452
电子邮箱:13689057178@126.com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东楼3楼生产性服务业处303室)
联系人:陈 思 联系电话:86260373
电子邮箱:scfw@scjm.gov.cn
附件:1. 企业情况说明书编写要求
2.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3. 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办法
4. 申请列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名单申报材料封面
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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