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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财险监管部主任刘峰:保险业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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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做客保
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做客保监会微访谈,就保险行业如何服务小微企业进行了全面分析。

    刘峰表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它植根于小微经济的土壤,天然具有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独特优势,不仅可以帮助小微企业防范风险、分散风险、转嫁风险,还可以提供损失补偿、提高信用等级、辅助银行融资等全方位、多角度的保险服务。

    保险业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意见》要求,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为落实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保监会在充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融资增信、损失补偿等功能的同时,通过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同时,保险业还可以通过给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2013年4月,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 问题的通知》,鼓励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多种资本进入保险行业,探索保险机构与小微企业资本互动、共赢发展的新途径。

    同年8月,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企业股权、设立小微企业项目投资支持计划等,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支持。

    此外,保监会进一步落实保险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股权基金,进一步放宽至包括成长基金、新型战略产业基金在内的多种基金类型,支持保险资金以基金方式投资小微企业。

    为小微企业提供千余种产品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险业为小微企业提供的保险产品,除了公众所熟知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外,还有承保因自然灾害而导致企业财产损失的企财险、 因风险事故而导致营业中断的利润损失保险、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购买产品的消费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产品责任保险等。

    刘峰还进一步表示,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风险类别、不同领域的小微企业,保险公司提供了13个大类险种、几千个保险产品和服务。“这些保险产品和服务能够有效地帮助小微企业防范分散风险,提供损失补偿,保障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刘峰指出,除上述保险产品外,保险行业还可以通过给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其中,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为两种主要模式。

    信用保险为小微企业在贸易活动中提供信用风险保障,通过提升小微企业资信水平,扩大信用销售规模,从而提高其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刘峰表示,保监会借 助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政策拉动,为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企业单位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提供保费补贴支持。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方面,保监会配合财政部、商务 部,在打破原有独家经营局面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市场经营主体,近期又新增了3家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试点。

    贷款保证保险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资信担保,从而获取银行的信用贷款,当小微企业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而无力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时,由保险公司承担向银行偿还责任,从而解决银行不敢贷、企业贷不到的局面。

    具体看来,贷款保证保险通常由政府牵头搭建银行和保险两个行业沟通桥梁,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为载体,银行与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共担贷款风险,政府设立 一定额度的风险补偿资金专项补贴保险机构风险损失,为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微企业提供保险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社会征信体系亟待健全

    虽然保监会已出台多种政策,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服务,但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仍存在一定障碍。

    刘峰指出,上述障碍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小微企业信用记录不规范,内部管控比较薄弱,特别是一些企业没有营业记录,台帐也不完整,给保险公司产 品定价带来了较大的技术障碍。另一方面,很多小微企业出于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也倾向于降低或拒绝保险支出,这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尤为显著”。

    对此,他进一步解释称,我国目前社会征信体系尚不健全,保险公司在不了解小微企业信用记录的情况下,无法对产品进行科学合理定价。因此,应当加大社会征信 体系建设,加快整合目前散落在各部门各领域的信用记录数据,加强数据共享,及时进行信息交换,促进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的工作开展。

    与此同时,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的参保积极性也很重要。刘峰称,一方面,要加强风险和保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让小微企业更多地了解自身面 临的风险,更好地了解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使保险更多地惠及小微企业。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研究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政 策。

    刘峰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保险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保险公司分析研究小微企业特色化的风险需求, 积极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适合的保险产品;积极总结各地试点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以点带面,推广典型模式,不断扩大试点地区范 围。同时,做好政策宣导,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推动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相关保险业务。

 
关键词: 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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