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该草案全名“关于在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的草案”,近期正在多部委和中央企业间流转,广泛征求意见。草案提供的思路暗示,试点可能从国资委[微博]监管的中央企业扩大到其他中央企业。
上述“不同类型”的说法意味着,发改委在试点中将可能选取功能性不同、行业性不同的代表性央企实施混合所有制。此外,2020年的目标定位体现出,改革不仅限于国企公司化,民营资本可能涉足更深层面的国企改制重组。
相关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按目前改革设想,除极少数企业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他都要以混合所有制为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但要视国企的功能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未来将鼓励民资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今年4月,国资委[微博]副主任黄淑和表示,电力、电信、石油、石化、铁路,包括资源开发等领域都可以放开,率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但目前,央企引入非公资本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超过一半,控股的上市企业中非国有股权比例也已经过半,国企实行混合所有制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解决。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此前提出,优先股是这次进入混合所有制的捷径,因为优先股解决国有股的资产流失问题,同时确保了国有股有限获得股息和保证国有股优先权的问题,也能让民企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