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 民政府和墨西哥经济部联合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10月11日至14日在广州举行。为加大我省工业企业品牌创建 和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四川制造”产品市场份额和竞争力,在“中博会”期间同时开展“四川名优产品广东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议内容
(一)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
组织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共同参展,展示推广中小企业的品牌产品、先进技术及相关服务。做好四川名优特新产品和中小企业形象布展,重点宣传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电子电器等我省传统优势特色消费品。
(二)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
遵循自愿原则,组织政府及企业参加高峰论坛,围绕热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实践成果,引领中小企业发展方向。
(三)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组织参加中小企业发展国际研讨会和中东欧国家有关机构举办的相关活动,推动在中博会搭建中国-中东欧国家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平台。
(四)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化应用推广等专场活动。
遵循自愿原则,组织政府及企业参加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化应用推广等专场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五)根据需要安排的其他活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14日(其中8日-10日为布展时间,11日-14日为展览时间)。
地点: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路1000号)。
三、参展参会安排
按照国家工信部的统一安排,我省将组织企业参加商品、产品展览。请各地根据招展计划(附件1),结合本地产业特点,重点组织四川造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电子电器等消费类名优特新产品企业参展参会,参展产品一定要体现技术、品牌含量和四川特色。
四、参展费用
中博会标准展位(9平方米)费用为6800元,为支持企业参展,减轻企业负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于9月12日前将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第十一届中博会四川省联系表、在穗住宿统计表(附件2、3、4)回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通知参展企业于9月12日前通过中博会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完整的参展企业信息,便于组委会安排中外企业对接、会刊印刷等工作。
联系人:毛瑜杰 赵杨
联系电话:028-83221149 86264044
电子邮箱:515719063@qq.com scsjwqyc@163.com
附件:1. 四川省第十一届中博会招展计划表
2. 第十一届中博会境内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3. 第十一届中博会四川省联系表
4. 第十一届中博会在穗住宿统计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附件下载:附件1-4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