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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严禁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04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次数: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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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的用餐管理,原则上实行自助餐。在规范经营行为方面,通知要求不得将食品费、餐费开具非食品、非餐饮费用,不得将大额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严禁各级商务部门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的用餐管理,原则上实行自助餐。在规范经营行为方面,通知要求不得将食品费、餐费开具非食品、非餐饮费用,不得将大额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
 
关键词: 公费活动 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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