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教育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课程、学分互认
《规划》建设目标分为两步,2017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可持续并保持与普通教育大体相当;2020年,职业教育综合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职业教育强省。
未来将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相互衔接的培养体系,打开职业院校学生的成长空间。
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同时,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其他普通本科学校具有平等地位,主要培养以技术技能为核心能力的生产、服务第一线的本科职业人才。拓宽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入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通道,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此外,建立学历(学位)证与职业(技能)资格证对应框架,职业院校毕业生可以凭毕业证书参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技能人才可以凭职业资格证参加相应学历(学位)认证考试,并确认已经取得的学分。
普通教育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课程和学分互认,学习者通过考试可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普通高校可以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
引导本科高校综合改革,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
《规划》指出将引导一批定位于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高校进行综合改革,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鼓励新建本科高校举办时、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学校时,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
分年度、分类型、分区域支持地方普通高校从专业转型试点、院系转型试点到整体转型试点改革。在招生政策、人事制度、投入机制等方面,对转型发展高校实行分类倾斜支持。
力争用3年时间,引导200个本科专业(群)、50个二级本科院系、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到2020年,初步形成应用技术类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和高等学校分类体系。
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同时招收在职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专业硕士招收具有本科学历、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技术工人,实现专业硕士职业人才的系统培养。
开展中职本科“3+4”和高职本科“3+2”培养模式
我省将逐年提高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推动中职—高职—本科教育贯通,扩大“5年一贯制”(初中毕业+5年专科)、“3+2”(3年中职+2年专科)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探索集团化背景下开展 中职本科衔接“3+4”和高职本科衔接“3+2”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招生试点,推进专业学位课程和实践考核与有关职(执)业 资格考试互认。
此外,《规划》指出,要重点建设好现有高职院校,百万人口以上的市州要办好1所高水平高职院校,新增高等职业学校主要向中小城市布局。在校企合作方面,到 2020年,校企合作覆盖全省职业院校和重点行业产业,职业教育集团的院校参与率和行业企业参与率达到80%以上。
在招生制度方面,根据国家和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将加快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考及选拔机制,重点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
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实行不同的选拔方式。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对口单独招生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职院校考核录取办法,高职招生增量指标主要招收中职优秀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