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对上述公司与其他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进行价格协商、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调查。上述公司的违法事实和证据,以上事实有当事人情况报告、调查询问笔录、会议记录、会议参加人员笔记、电子邮件、财务数据等证据材料为证。
中国反垄断行动再出“大招”。今天,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2014]2号--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菱电机、古河电气、日本精工等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因价格垄断被罚,罚款总计达12.354亿元人民币,其中株式会社不二越、日立两家公司被免除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