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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呼吁加快消费品安全立法 完善中国特色监管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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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在今年的全国质量月期间,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强调要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提出放 管 治三位一体的质量
       在今年的全国质量月期间,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强调要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提出“放 管 治”三位一体的质量发展路径,中国质 量发展进入空前波澜壮阔的时代。在此大背景下,9月25日上午,由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独家承办的以“关注消费品质量安全 迈向中国质量新时代”为 宗旨的首届“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论坛”在京召开,这是当前我国消费品质量安全领域规格最高的一次专业论坛。

  立法为先护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立足以质取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 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李克强总理在刚刚闭幕的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提出要“紧紧抓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推动中 国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并提出了“放 管 治”三位一体的质量发展路径。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在会上表示,李克强总理的发言为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指明了方向,那就是要确保监管部门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得住,并积极推动社会共治。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会上亦表示,当前我国正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经济运行呈现新常态,对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质量的提升推进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我国正在由消费品制造业大国向消费品制造业强国转变,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趋好。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消费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急需法制应对。 

  张沁荣特别强调,我国虽然制定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但还没有消费品安全专门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尽快制定我国消费品安全法,迫在眉睫。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产品质量与安全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俊教授表示,尽管我国已经有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起 了调整消费品安全的法律规范体系,但没有突出消费品安全风险的预防、控制理念,也缺少社会参与的制度设计,或者只调整特殊类型的消费品安全,因此也就无法 总体上有效应对日益凸显的消费品安全问题。 

  因此,我国急需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共同经验,制定专门的《消费品安全法》,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促进和保障我国的消费品安全。对此,张沁荣表 示,目前质检总局已启动了《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有关工作。马正其也表示将用好新《消法》赋予工商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依法督促经 营者诚实守信经营。 

  质量安全是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 

  质量安全关乎国计民生,从具体层面来看,消费品质量安全不仅关乎民生、关乎经济转型升级、还关乎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等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张 沁荣在会上表示,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保的就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的就是民生底线。消费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不仅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难以 实现,也会引起消费者的怨言,引发社会不满。 

  据统计,2013年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2014上半年则达到54.4%,拉动GDP增长4个百分点。由此来看,在当前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成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 

  另外,张沁荣还表示,从世界经济史发展的轨迹看,当一国人均国民收入跨进中等收入阶段之后,其消费倾向就会从温饱型向舒适性转变,其安全需求就 会逐步取代生理需求成为第一需要。与此相适应,各国政府则把消费品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纳入政府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因此,将消费品质量安全作为政府监管的 重点,是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质检为民、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 

  走中国特色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之路 

  质量安全事关重大,那么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就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课题。对此,张沁荣表示,质量没有国界,因此中国质量需要借鉴世界经验。 “我们既要吸纳国际通行做法,更要立足我国实际深化改革,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之路”,具体来讲就是应分别在消费品安全立法、风险管理、 产品召回等方面全力推进,确保监管部门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得住,并积极推动社会共治。 

  马正其则表示,维护和提高我国消费品质量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的作用,还要充分发挥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 

  其中,企业是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同时质量又是企业生存命脉和发展基础,因此要鼓励企业树立以质取胜的理念,把对法律负责、实现企业盈利与承担社 会责任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来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实现资源的均衡配 置和最优化使用。 

  人民群众作为优质产品的受益者,同时也是劣质产品的受害者,对产品质量有着最深切的感受。近年来,国内查获的许多质量问题大案要案,大多来自群 众举报、媒体监督,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作用。对此,马正其表示,“在促进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作 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品质量的全面提升”。 

  1380家企业发起质量诚信倡议 

  据悉,此次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论坛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委指导下, 由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由阿里巴巴集团、美的集团支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家电协会、中国电子商务 协会、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等共同协办。 

  本次论坛以“消费品安全现实问题和政府治理情况”为主线,全国政协领导、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领导同志、行业协会负责人、 著名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出席了论坛。此外,本次论坛还与协办单位之一的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全国1380家企业共同发起2014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 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并在现场发布了《恪守质量诚信 践行社会责任 推动“三个转变” 建设质量强国——2014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专题活动倡 议书》,唱响了中国质量好声音,将全民重视质量诚信推向新的高潮。 

  对此,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负责人张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多年来一直在倡导企业质量诚信,旨在推动作为质量第一负责人的企业树立以质取胜的理念,把对法律负责、实现企业盈利与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同时,也呼吁企业积极参与进来,共同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 

  作为支持单位的代表,阿里巴巴集团资深总监倪良看来,下一阶段的主要精力要放在“主动出击”上,通过神秘抽检和投诉分析等环节,快速找出存在的 质量问题。“我们集团已经形成了共识,对品质的控制是企业的重中之重。”他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在信息共享、联合打假方面给予电商企业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作为企业代表的美的集团品质总监亦表示,消费品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而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应该承担起这份重任,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环节,直到消费服务环节都要保障好消费者的权益,这样企业才能赢得消费者信赖,以此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 消费品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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