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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年内8家专合社试点 农民办“自己的银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0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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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在省委农工委、省金融办和省财政厅共同推动下,我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正式开路。年内,首批省级试点的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将陆续开业。届时,更多社员将因自己的“银行”而告别贷款难、融资贵。
我省省级自主试点农村资金互助社首单贷款诞生;农村金融改革趟入深水区
 
9月26日早上9点,大竹县庙坝镇寨峰村7组村民陈自术来到村上头天才开业的汇鑫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花了15分钟写申请、签合同,当天便拿到3万元贷款。他那张编号“0001”的借款凭证,成为我省自主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以来的首单贷款。
 
在省委农工委、省金融办和省财政厅共同推动下,我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正式开路。年内,首批省级试点的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将陆续开业。届时,更多社员将因自己的“银行”而告别贷款难、融资贵。
 
破解农村融资难试点互助社可望择优“转正”
 
农民贷款有多难?作为我省自主试点以来首个“草根银行行长”,汇鑫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理事长朱鹏程想起就委屈:去年6月,合作社向信用社贷70万元收购社员的桃子,在政府基金作保情况下,钱贷到手时已是9月,桃子早已下市。
 
因农民缺乏有效抵押物,贷款成本高、门槛高、手续多,农村“无金融”状态明显。每年,农村资金大量被抽向城市和非农领域。据统计,2013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7万亿元,贷款余额2.9万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不足1.1万亿元,仅占35%左右。
 
农村资金互助被认为是弥补农村金融短板的有效途径之一。2004年,我国首家农民资金互助社在吉林成立。2007年,苍溪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成为我省首家经银监会批准、拥有金融许可证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然而,至2012年,全国也仅有49家获批。
 
虽然审批权在国家层面,但为破解农民融资难,我省一直在探索——扶贫与财政部门的贫困互助资金项目已在1700多个村试点;西昌等地有供销社推 动;宜宾、温江等地农民专合社拓展资金互助功能……“仅1家有牌照,这与农业大省地位极不相称,今年试点8家也是屈指可数。”省委农工委市场信息处处长易 飞表示,这些探索现实而宝贵,下一步将考虑择优“转正”。
 
办“自己的银行” 能盘活农民手头资金
 
首批省级试点,8家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省级示范专合社成为“弄潮儿”。
 
今年4月,听说要办自己的“银行”,大竹鹏程果业合作社300多人踊跃报名。88名经济条件好、风险意识强、群众威信高的社员最终被优选为发起 人,最高的出50万元,最低的出1000元,共筹资580万元。通过民主综合评议,88名股东被分为5个信用等级,按星级递减可贷10万元到2万元不等, 不够还可申请担保贷款,通过社内9个担保小组,最高可贷50万元。陈自术急需用钱买农资,补救自家桃园,提出申请后,没想到半天就贷到了,“贷款利率 8.1‰,比信用社还低0.5‰呢!”“互助社是农村熟人社区,谁家遇啥事需要多少钱,大家清清楚楚。”大竹县农委主任田从英介绍,贷款因此少了很多程 序。
 
苍溪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开办7年来,已累计为社员发放8500万元贷款,不良资产仅4.4万元,占0.41%。“就像个蓄水池,把农民自己的钱聚拢来办自己的事。”互助社理事长金继贵表示,修路周转可贷、养猪周转可贷、临时生活周转也可贷,得益的是群众自己。
 
易飞调查发现,互助社不仅盘活了农民手头资金,避免外流到城市和非农领域,还让地下钱庄和高利贷等民间非法信贷没了市场。
 
目前,全省8家试点社发起总人数为1663人,股本金总额3210万元。大竹率先开业,西昌、三台和射洪等3家已完成登记注册。年内,8家互助社将全部开门“迎客”。
 
保本、微利、可持续如何控制风险是关键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合作基金会引发的风波,让许多经历者记忆犹新。一些试点县领导坦言,担心互助社重蹈覆辙。
 
近期,全国多地曝出合作社“跑路”的新闻,也给各地试点带来顾虑。“试点与当年合经会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全不同。外省出的问题,主要是变相集资或超范围放贷导致的。”9月26日召开的全省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座谈会指出。
 
为防控风险,省金融办专门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明确保本、微利、可持续、不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宗旨,给资金互助试点套上了“笼子”。
 
但在西昌安宁农民资金互助社辅导员杨华山看来,有些条框又限制太死,“如发起社员不能超过350人、注册资本不超过700万元、一年内不得从事存款业务、经核准吸收社员存款等。”
 
目前,8家试点社股本金500万元以上仅3家,最小仅100万元。各试点前期费用10万元左右,年营业成本近20万元。“互助社靠息差生存,较长时间不准吸储,不仅满足不了社员需求,甚至难维系正常经营。”朱鹏程说。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认为,“笼子”肯定得有,但也不能事无巨细。对此,试点工作座谈会明确,“合作制、封闭性、服务三农”是基本原则,只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超社员揽股吸储,不违反利率管制变相集资,不超社员放贷,不在预警时融资,就要大力支持。
 
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修改完善暂行管理办法。“下一步,还将探索互助社联合、银行给互助社融资、多元化发展等。”
 
关键词: 专合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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