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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中小企业经营
发布日期:2014-11-06 来源: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
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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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市(州)经济和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4〕462号 ),我委和四川大学共同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2014-2015年度计划培训50-7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意义及目的
利用10年时间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使其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育一批具有显著发展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型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优质培训资源广泛参与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体系,逐步健全助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引领服务机制。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领军人才培训对象为成长性良好、创新能力强和容纳就业能力强、在本区域或本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高层管理者,以及具有发展潜质的创业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家。培训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小企业高层管理者,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同等学力,从事企业综合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承担科研团队带头人。
(二)所属企业年度营业额、利润总额、市场份额等指标保持稳定增长,处于本行业、本区域领先地位或符合发展前景。
(三)本人或所属企业对所在行业做出过突出贡献,为所在地区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或属于地区重点扶持产业的企业,或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前景的企业。
(四)本人及所属企业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培训模式及内容
领军人才培训实行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一)培训时间。每期集中培训周期为1年,10年内每年可参加一定天数的复训。学员通过加入全国领军企业家联谊会的方式终身享受领军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参加系列领军活动。2014-2015年度培训班开班时间为2014年底至2015年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机构。四川大学商学院负责具体的教学组织工作。
(三)培训方式。 培训由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部分组成。集中培训采取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课堂互动与专题研讨、实地参观考察、境外培训、网络信息交流等方式进行,每月集中培训1次,每次2天(周六、周日)。集中培训结束即进入跟踪管理阶段,学员以在职自学为主。培训机构为学员配备导师,定期对学员学习心得、实践应用报告、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进行指导、分析。同时,建立领军人才信息库、学员档案和跟踪评价体系,对优秀的领军人才聘请担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授课专家,扩
大成果共享。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中小企业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加强两化融合及信息化案例、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进行科学的、系统的设计。
(五)证书颁发。完成学习任务后,由工信部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结业证书”及四川大学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由国家补贴和学员自筹两部分组成。申请国家补贴10000元/人,由国家财政划拔给培训机构,学员自筹22800元。由于名额有限,请学员确定报名后及时将自筹学费汇入户名:四川大学,开户行:工商银行芷泉支行四川大学分理处,账号:44022 17009 00894 4562,并及时将交费信息回传告知。最终以交费为准,名额满员后不得增补。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集体活动等相关费用自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养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五、申报及审批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上述有关要求,选拔和推荐优秀企业家参训。成都市推荐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各市(州)推荐人员不少于4人,请于2014年10月25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参加2014-2015年度培训人员的推荐材料(含《领军人才学员推荐名册》、《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表》、公司营业执照或职务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6张2寸证件照)原件及电子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培训处。经我委初审核、工信部审批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第一、二期已参加领军人才培训班的学员不再推荐。
有关具体情况请登录工信部领军人才网(http://leader.miitec.cn)、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外网(http://www.scjm.gov.cn)、四川大学商学院EDP中心网站(http://edp.scu.edu.cn)查询。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切实把领军人才培训工作作为关心支持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实际举措,作为提高中小企业素质,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升级的有效手段。同时,各市(州)要建立领军人才选送机制,确定专人和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坚持标准,认真选拔,积极推荐。
(二)推荐人员经工信部批准后要按时参训,认真学习,全面提高,在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七、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培训处
联系人:秦瑶、张军
电 话:028-86262842、86266205
传 真:028-86266205
邮 箱:scsjxwjypxc@126.com。
附件:1. 领军人才学员推荐名册
2. 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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