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杜绝指定中介机构和由项目申报单位支付费用的现象
今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一律不出具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函(简称“路条”)
11月10日,四川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推进四川天府新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决定实行“五个一律”: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 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 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 法》、《四川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绝大多数项目实现了属地化管理,企业投资管理规范、高效、公平、透明程度不断提高。但有些项目审批环节过多、 时间过长,项目前置条件互为前置,中介服务不规范和审批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仍然存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解决和改进。一要抓紧清理前置条件,严格落 实“五个一律”,制订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前置要件目录,明确办理部门、办理依据、办理时限等要求,并对社会公开发布。二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 据、无实际需要的中介服务;对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对外公开发布中介服务目录;对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建立通过随机选择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 介机构并由财政支付服务费用,杜绝指定中介机构和由项目申报单位支付费用的现象。三要改进提升并联审批,加快“并联”办理速度。四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 实转变政府职能。今后省发展改革委一律不出具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函,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独立办理,快速批复项目前置条件。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对天府新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优化和完善规划的具体意见。进一步梳理政策、资源和工作措施,抓紧研究提出综合性支持意见,为天府新区发展提供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