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剑阁县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该县人社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举措,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全县符合 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参保老人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严格执行死亡人员和新增到龄人员月报制度,每月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集中上报死亡人员和新增到龄 退休人员等资料。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对全县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进行确认,对死亡人员及时核查清理,确保待遇准确无误发放到人。 同时强化待遇发放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发放机制,确保参保群众每月待遇不漏发、不少发。
据悉,截至10月底,该县每月为95428名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64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