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搜网络总裁称,用传统的财务标准衡量互联网企业IPO不合适
11月19日上午11时前后,“证监会将加快推动新三板企业转至创业板 ”的新闻通过互联网发布不到1个小时,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搜网络总裁兼CEO陈沛就搜索到了这条财经新闻。
远在上海的黄梦也第一时间捕捉到了这条新闻,黄梦是上海点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点点客)CEO.
据记者调查,实际上不仅互联网企业,其他领域新三板企业,甚至拟挂牌企业都在时刻关注转板的新闻。
江苏铁发董秘檀文此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江苏铁发把转板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我们时刻关注转板制度的具体安排。”
11月19日,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刘健钧在深圳高交会之“创新创业新引擎高峰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加快完善新三板市场交易机制 和转板机制,增加新三板的流动性和吸引力。”至此,自今年5月19日证监会主席肖钢首次表态“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 业板上市”以来,这是监管层第四次表态。
与此同时,11月19日,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具体转板机制有望明年落地。”
刘健钧称,对互联网和技术创新型企业,鉴于其具有高成长潜力但创业周期长的特点,应加快推出从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政策,只要通过新三板挂牌 满一年被证明为合规经营、合规披露的企业就可以在创业板所设立的特殊板块上市。对在特殊板块上市的企业制定特别交易规则,对其实行特别监管。
“按照监管层的说法,未盈利互联网企业可以转板,盈利企业也应该能转板。如何界定互联网企业,以及转板的筛选标准是我们最关注的。”除关注转板新闻之外,黄梦同时与券商时刻保持沟通,并提出疑问,是存量股票转板,还是股权分散程度达到IPO标准?
一位接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资深专业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提出了更多疑问:“一是两类企业是存量股份上市,还是公开发行上市?二是如何界定互联网企业的行业性质?三是深交所是否要单独设立审查标准?”
“如果开设转板通道,没有必要按照IPO的标准,否则设立转板机制就没有任何意义。”陈沛表示,互联网行业有其自身规律,互联网企业尤其是 移动互联网企业以用户为中心,在初创期阶段,企业将更多资金投入到用户端,并且用户端产品多数短期内不收费,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都处于培育客户和培育市场的 阶段,短期内很难盈利,因此用传统的财务标准衡量互联网企业显然不合适。
“用传统衡量制造业企业的标准去衡量互联网企业,不仅造成很多互联网企业无法登陆国内资本市场,甚至长此以往将扭曲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而破坏互联网企业发展规律。”陈沛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