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便民服务贴心化。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和优势,大力推广“田间法庭”“社区法庭”“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把诉讼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当地。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能够就地化解矛盾,还可以宣传法律、教育群众。
三是司法公开化就近化。人民法庭距离群众最近,是阳光司法的重要窗口。在法庭办公场所设置司法公开栏、电子查询设备,公开法庭人员信息、司 法行为规范、管理制度、诉讼指南和案件信息;开展“法庭开放日”等活动,选择到当事人所在社区、村组和集市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 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增进群众对法庭工作的了解、信任。
四是司法救助人文化。开通“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立案10件,简化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申请手续,减免缓交诉讼费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