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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成都以外城镇落户限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次数: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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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据悉,目前四川已经在成都和乐山试行居住证制度,截至7月份,已有200多万人办理了居住证。今后,将在全省开展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群众申办居住证,不交纳任何费用。
  11月22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全面放宽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户籍政策,鼓励人口转移到大中小城市。
 
       成都作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在此次户籍改革中,被列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城市。成都市将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 准,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好消息是,即便没有达到积分入户标准,也可以享受和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制度
       
       基本公共服务提供 与居住年限挂钩
 
       据悉,目前四川已经在成都和乐山试行居住证制度,截至7月份,已有200多万人办理了居住证。今后,将在全省开展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群众申办居住证,不交纳任何费用。
 
       以居住证为载体,我省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比如,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将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 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租房可入户

       农转人口随迁子女 享流入地教育政策
 
       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最大的亮点是——除成都市外,四川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全面放宽户籍政策: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房的人员,本人以及同居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都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入户的具体办法,则会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此外,我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进城落户农民将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 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这意味着今后“农民”与“市民”之间不再有 差别。
 
       对农业转移人口来说,最值得期盼的是,逐步落实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
 
       三大因素影响落户 成都严控“积分入户”人数
 
       作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成都在此次户籍改革中,被列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城市。根据《方案》,成都市要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准,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成都市政府可对居住证积分入户人数进行计划调控。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有三大因素影响落户积分:
 
       1 涉及到的是申请入户者的基础分值,包括年龄、学历等;
 
       2 是导向方面的指标,比如现在成都市主要稀缺和紧缺的人才,需要进行一些加分的因素;
 
       3 是一些减分的因素,包括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
 
       农民进城落户 不得强行要求放弃“三权”
 
       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这一备受关注的话题,《方案》的回答是“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 试点”。而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李媛莉
 
关键词: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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