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市场在物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强化市场监管的重要基础。 建立健全物流业信用体系,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物流业加快转型升级,对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从加强物流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监管、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共享、积极推动信用记录应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物流信 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形成行业诚信文化、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和开展专业物流领域信用建设试点等方面 做了规定,为物流业诚信建设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细化《意见》贯彻落实的配套措施,全面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