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企〔2014〕43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四川省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类别设置
2015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共设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和中小微企业提升发展能力三个类别(各类别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你们按照要求分类组织项目编制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注册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项目申报管理平台(http://222.211.87.210:8080/scjm )“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传申报资料。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申报指南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交书面审核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完成网上审核。
经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共同行文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扩权试点县(市)需抄送市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部门备案。
省属企业(单位)可通过省级归口部门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申报。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机构)直接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
三、申报要求
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单位)不重复支持。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方可申请新的项目。专项资金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简称“三区”)的企业倾斜。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方式,纸质文件与网上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一)资料要求。
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一式两份分别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同时各类别项目汇总表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箱)。
企业(单位)纸质申报材料要按顺序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1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项目材料不全或不规范及未在指定时间完成相关资料网上申报的不予受理(网上申报资料必须与纸质资料一致)。
2.网上申报资料所有提供的图象电子文档必须采用有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必须与纸质文件一致。图象电子文档均采用JPG格式,图片大小建议1200×800,多页图象文件采用word文档插图,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M,图象清晰,不允许旋转90°或倒置。
具体资料按照各类别申报指南要求准备。
(二)时间要求。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企业申报纸质资料及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三)组织管理要求。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管理暂行办法》和各专项指南要求公开组织项目,加快工作进度,认真负责地做好项目审核申报工作。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协商处理解决申报中的问题,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对2014年本地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一并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
四、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中小微企业提升发展能力类(贷款贴息)项目资料报送企业处。
联 系 人:赵 杨 熊 庄
联系电话:028-86264044
电子邮箱:scsjwqyc@163.com
2.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环境类项目资料报送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
联 系 人:王之佼 张家治
联系电话:028-86265772 86266021
电子邮箱:jxwcjc @163.com
3.科技型小微企业厂房租赁项目和中小企业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资料报送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联 系 人:李 彪 高 薇 冯易甡
联系电话:028-86260951 86260253
电子邮箱:jxwxqyc @126.com
(二)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电话:028-86678647
(三)廉政信息反馈电话及邮箱。
省纪委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
联系人:徐 丕
联系电话:028-86262040
电子邮箱:jcs@scjm.gov.cn
(四)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银海公司
联系电话:028-65516093
附件: 1.四川省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环境类)申报指南
2.四川省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完善服务体系类)申报指南
3.四川省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微企业提升发展能力类)申报指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6日